亡者存款难取 公证帮忙解忧
晋州市公证处 崔成群
今年3月份,马先生到晋州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儿子小马账户款项公证。原来他儿子小马于2011年死亡,生前购买房屋,在银行办理了住房贷款。小马去世后,一直由马先生向小马的银行账户打款还贷,现马先生准备一次性将余款还清,征得银行同意后,向此账户打款17万余元,可款打到账户后,需输入密码,马先生却不知道账户密码以致账户被锁定,马先生也无法将钱提出来。银行告诉马先生,因小马已死亡,想解密或支取需办理继承公证。 公证员接待后告诉马先生,17万余元是马先生打入小马账户的,不是小马的遗产,不能按照继承公证办理,提议办理其他种类的公证业务,并建议马先生找银行商谈,看是否可行。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上级文件要求,依据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银行才能对死者名下存款进行支取或改密码,不能改用其他公证种类。为此,马先生又找到公证员,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员详细给马先生做解释,并和马先生一起找银行领导,讲解法律规定,指出马先生打入的17万余元不是死者遗产,不能按照继承公证办理,提议所有关系人发表声明,声明款项的来源,推荐一人支取或改密,这样既能消除银行的顾虑,又能解决马先生还贷解密的问题。银行将公证员提出的解决办法请示上级,得到了认可。 随后,公证处为马某等出具声明公证书,马某为已故儿子还清了贷款。马先生感激地说:“公证处为我解难,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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