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办房产证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规定
南京办房产证管理流程及注意事项规定
根据《房产销售管理办法》第65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部门。
一、确定开发单位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单位代理初始登记是自己房产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房产销售管理办法》第65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初始登记所需时间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单位询问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单位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单位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单位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单位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单位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单位询问,房产应该在哪个部门,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三、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单位指定的房屋面积180平方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直接到开发单位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2016年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2016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单位审核并盖章。
五、需要帮助咨询南京办房产证Q(2265755160)南京办房产证件南京办房产证微信lzhh0988南京办理证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单位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是房产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
六、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7)购房者身份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明。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单位询问初始登记的情况。二、基本原则(一)依法登记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新农村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登记,登记后的农村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二)统一受理原则。由所在乡镇统一受理新农村规划区内房屋所有权主体(自然人或法人)房屋产权的书面申请。(三)统一审查原则。由县房产局统一对乡镇分批上报的新农村规划区内房屋权属和面积进行调查、核实和登记发。三、登记范围全县新农村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取得合法土地使用,经规划批准建设的房屋,可以申请权属登记,领取《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新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明。房屋转移、继承、分割、抵押和征迁安置、补偿手续等。
(一)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新农村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工作由县会同各乡。建设用地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向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申请书,并提交《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乡镇受理并进行认真初审,乡签署意见,县统一审核并报县政府审批后,发放土地权利书或出具土地使用登记预审明。
(二)申请建设规划许可在新农村规划区内进行房屋建设,由农村居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向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书,并提交《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申请材料。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受理并进行认真初审后,报乡审查批准,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并报县备案。房屋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按程序报县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转自中国公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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