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转让 公证来帮忙

http://hbgz.hebei.com.cn/ 2018-09-30 16:06 河北公证网

“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征文(五)

唐山市德信公证处

  今年5月份,一位农民在农商行购买两份五万元的一年期理财产品,由于查出癌症急需用这笔钱治病救命,但银行有规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无法取出,客户得知后情绪非常激动,全家总动员,围攻银行。无奈,银行决定找一个购买人,购买该客户已购买的理财产品。当购买人找到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购买人要求银行将该理财产品变更至自己名下,但银行规定理财产品客户身份信息无法变更,理财产品到期后会将钱打到原客户的卡里。事件陷入了僵局。银行方曾找过银监会、金融办、律师所,甚至法院,均无果,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唐山市德信公证处。

  了解情况后,该处立即召开处务会研究并反复与银行、客户、购买人沟通,最终确定银行、客户、购买人三方共同签订协议。客户将持有的理财产品转让给购买人,购买人给付客户十万元,约定待理财产品到期后银行方将本金及利息打入购买人指定的账户内,此协议公证,解决了银行内部规定的困扰,打消了购买人的后顾之忧,让客户顺利地拿到救命钱。当事人一手捧着救命钱一手拿着公证书,喜极而泣,全家人欲以下跪的方式表达对公证处工作的满意。

  公证处以其独特的职能,公证员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耐心细致的服务,解决了其他部门所不能解决的难题,既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解决了病人的燃眉之急,也保障了购买人的合法权益。公证是桥梁,是纽带,是社会和谐的润滑剂。(唐山市司法局公证工作指导处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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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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