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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韩永启事迹材料

http://hbgz.hebei.com.cn/ 2019-03-15 11:21 河北公证网

  韩永启,男,汉族,1974年1月15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公证员,河北省公证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公证协会讲师团成员,石家庄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04年4月起开始从事公证员工作,2010年2月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保增长、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2012年9月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2010-2011年度河北省优秀公证员,2013年2月被石家庄市司法局评为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3年4月被石家庄市司法局记三等功一次,2018年3月被石家庄市司法局评为2017年度优秀公证顾问公证员。

  一、韩永启同志的政治表现

  韩永启同志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把握精髓,学深悟透,通过政治学习提高觉悟,指导工作实践。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法学理论功底扎实,锐意进取,执业14年来,所办理的公证合格率达100%。热爱公证事业,忠实履行公证员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模范遵守执业纪律,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业务成绩显著,社会效果良好,为本地公证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工作中,韩永启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公证工作中不怕辛劳,不怕麻烦,通过自己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申办公证的当事人,热情地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众,他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解释法律,为群众办理公证的过程,同时也是他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他热心公益事业,办理了大量的免费遗体捐赠声明、委托公证。

  二、所取得的成绩

  韩永启同志自从事公证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工作的第一线,逐渐成长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符合公证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新时代公证员。做人公道正派,一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在工作上勤勤恳恳、爱岗敬业,以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展现了当代公证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办理每一件公证,他都能全身心投入,尽量把工作做得更好。在工作中寻求实实在在的成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更是从不推脱,迎难而上。2014年,他曾经办理一起MSN聊天记录保全证据公证,该公证证据用于国际贸易纠纷诉讼案件,公证申请人是案件的原告,是国内一家自行车制造企业,该案的被告是国外的销售商,在举证阶段国外的销售商向受案法院提交了所属国的公证机构出具的互联网电子数据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国内的自行车制造企业则需要办理MSN聊天记录(双方业务员通过MSN聊天工具洽谈业务)的电子数据保全证据公证,以对抗被告方的电子数据证据,MSN聊天记录和QQ聊天记录公证往往是公证同行不敢涉猎的公证事项,该家自行车制造企业委托的律师带着电脑主机辗转找过几家公证处,这几家公证处都因为在法律上把握不准,而拒绝受理,后来在公证同仁推荐下,该家企业委托的律师找到了太行公证处,韩永启同志受本处的指派受理了该公证事项,他通过深入研究案情、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证据规则,在对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办理了该公证事项,该公证书最终在天津的法院作为证据顺利使用,韩永启同志勇于创新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韩永启同志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对于特别重大疑难的公证事项,会在处领导的安排下,由他所带领的团队去完成。2014年,他带领的团队出具的涉及标的额过亿的强制执行证书,在法院顺利立案执行。他在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成功的办理了许多新型的公证业务,如前面所述的MSN聊天记录保全证据公证,以及电话录音保全证据公证、证人证言保全证据公证、书证保全证据公证、微信保全证据公证、短信保全证据公证。他办理上述新型的公证事项都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不断的创新,比如办理证人证言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他不仅要求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亲笔书写证人证言,还按照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要求证人签署了《证人保证书》,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精神,要求证人书写《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理由》,并且对上述过程进行了录像,所办理的一证人证言保全证据公证书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当事人的律师事后说,如果公证处办理此项公证仅证明证人证言上的签字指纹属实,该证据不会得到法院的采信。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所办理的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件数增多,随之而来债权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件数也在增多,在核实程序中,有的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异议,为处理被申请执行人向公证处提出的异议,太行公证处在韩永启的主导下参照法院的做法组织双方进行了听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述的听证方式,在全国公证行业内应属于太行公证处的首创。

  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的前身是石家庄市公证处,自建处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是石家庄市区域内历史最为悠久的公证处,因此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多,公证复查案件也相对较多,有的公证复查案件涉及到落实政策的问题,涉及的问题往往年代久远,且法律关系复杂。在处领导的带领下,由他牵头成功处理了本处的公证复查案件,他所执笔撰写的公证复查处理决定书结构严谨、说理性强、适用法律得当,曾被省公证协会当做范本在全省公证行业推广。

  韩永启同志多次参与省公证协会组织的重大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案件和重大公证信访案件的讨论,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2014年1月,韩永启被河北省政法委抽调参与了对涉及公证的一起破产案件的调查,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2014年4月参与省厅对某公证员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并协助省厅起草修改行政处罚决定。2015年5月作为公证业内专家负责执笔起草了我省某公证员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的法律意见书,为撰写该法律意见书熬过了几个不眠之夜,当年6月省公协在北戴河举行的培训期间,所撰写的法律意见书,经过省内若干位公证专家讨论修改后一并签署,该法律意见书被当地公安部门采纳,依法撤销了对公证员的立案侦查。2018年被省厅抽调参与对司法部督办的重大公证案件的调查,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热心为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服务

  井陉县一小伙在石家庄市某单位打工,其受单位指派到外地执行工作任务时,在扬州市因大雾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应用工单位的请求,我处对用工单位和死者家属关于工伤赔偿问题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依法达成了工伤死亡赔偿协议,我处指派韩永启办理该协议公证。在此期间韩永启为死者家属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问题进行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其起草了关于向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书》,在韩永启的指导下,死者家属通过扬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打赢了官司,获得了11万元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事后死者家属对我处表示了感谢。

  1993年,家住石家庄长安区南村镇的倪荣和同伴出门时,从石家庄长途车站大厅内捡回了一名被弃的生病女婴。多方检查后,她得知女婴患有先天性小儿脑瘫,医生一句“孩子最多不过六七年活头儿”为女婴划定了生命期限。善良的倪荣和爱人冯印卿立誓,从此以后绝不再让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受一点委屈,她们给孩子取名“冯捡”,但是小冯捡一直未能落户口,小冯捡的户口属于疑难户口,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解决疑难户口需要办理公证,我处指派韩永启和史华二名公证员上门为小冯捡免费办理了公证,我处出具公证书后,公安机关凭公证书为小冯捡解决了户口问题。

  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为了追讨工资而要跳楼的事件、集体上访事件、围堵地方政府事件时有发生,2006年我市就清欠建设单位工程款的问题专门成立了清欠办公室,我处韩永启主动与石家庄市建设局进行联系,介入该项工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还款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其承办的保定市某建筑公司与我市的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还款协议公证,所出具的三份强制执行证书均得到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施工单位的债权最终得以实现,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得以落实。

  四、不断探索、不断钻研,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他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打破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现状,不断探索公证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确立,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显得尤其重要。他不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提高工作能力。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办理公证业务、处理公证复查案件,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撰写公证文书。他热爱公证职业,热爱学习,秉持学无止境、终身学习的思想理念,时刻不忘学习进步,坚持工作与学习有机结合,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原则,并指导帮助督促本处年轻的公证员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他是每期必读,并将其中与公证工作联系紧密的经典案例,在每周四中午为本处年轻的公证员进行讲解,以此带动全处的学习氛围,提升年轻公证员的法律素养。他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完善理论,使各项工作完成的更加完美。

  2015年河北省公证协会举办的全省“法治河北.公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韩永启所报送的三篇案例获得了一等奖;当年中国政法大学公证法学研究中心征集《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公证改革的社会价值”研讨会论文,在处领导的安排下,由他牵头组织全处年轻的公证员积极投稿,全处共投六篇论文,其中他自己完成一篇,另有三篇是在他的指导下完成(其余两篇是太行公证处其他公证员独立完成);当年石家庄市公证协会举办优秀公证论文评选活动,韩永启所报送的论文获得二等奖。2016年12月省司法厅公指处、河北省公证协会举办纪念《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全省公证论坛论文评选,韩永启报送的一篇论文获得一等奖,一篇获得优秀奖。近年来韩永启在《中国公证》杂志发表理论文章三篇,在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公证专业书籍上各发表论文一篇。

  2017年司法部征集业务案例,当年河北省报送的27篇公证业务案例入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其中就有韩永启所撰写的5篇,韩永启所撰写的案例占河北省入选案例总数的18.5%。2018年度又有韩永启撰写的6篇案例入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韩永启同志利用自己所积累的知识,通过微信群为省内外公证同仁解答业务咨询,他所建立的微信群有近200名省内外公证同仁,群里提出的公证业务咨询,他都会查阅大量的资料给予有理有据的解答,经常是深夜11点多,他还在群里解答同仁们提出的问题,受到了广大公证同仁的一致好评。

  韩永启同志从事公证工作,已有14余年的光阴,鬓发由乌黑已变得略显斑白,他作为全处业务研究的带头人,他明白要带好年轻的公证员,要肩负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努力协助处领导做好本处公证人才储备和人才阶梯的建设,他将自己所学、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都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刚踏入公证行业的新人。他在知识上从不保守,县域公证处的公证员经常向他讨教业务,他总是有理有据地认真的解答,并将自己曾经办理过的类似的公证文书、谈话笔录、公证申请书、告知书等作为提供给他们做范本予以参考。

  韩永启同志以自己对法律至高无上的信仰,实现了作为公证员的价值;用自己无怨无悔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和谐的真义;以自己高尚的人格魅力,获得了群众的好评。已到中年的他,将自己人生最黄金的时段奉献给了公证事业,可以说公证事业成就了他,给了他施展抱负、实现价值的平台。(石家庄市司法局推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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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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