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奉婶母三十载 特殊公证见真情
——河北省衡水市湖城公证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侄子抚养叔婶数十年如一日,写就中华孝道佳篇。市公证处的公证员的一次上门服务,见证了这段特殊的亲情,帮助老人完成了最后的心愿。 特殊的公证申请 去年国庆前夕,市民雷先生来到市公证处,代为递交了一份公证申请,而这份申请的不同之处,则是需要公证员上门公证。 申请人刘老太,为雷先生的婶婶。雷先生介绍说,老人重病在身,近期病情加剧,已住院抢救治疗两次,特别委托他代为递交申请,请公证员上门为其做公证服务。 意识到情况特殊,公证员周襄民与安萌立即放下手边工作,一起跟随雷先生来到家中。 感人的“母子”情份 卧床的刘老太遭受重病折磨身形消瘦,但面容洁净、穿戴整齐,被照料的很好。见到前来的公证人员,刘老太两只深陷的眼睛露出了喜色。公证人员请雷先生及其家人进行回避。在与公证人员单独交谈中,刘老太诉说了一段近30年的特殊“母子”情谊。 早年,刘老太与爱人共同生活工作在石家庄,婚后两人一直未生育子女。随着两人陆续退休,身边变得冷泠清清。在雷先生的数次邀请下,作为叔叔和婶婶的老两口,从石家庄转来衡水与其共同生活。 自此,雷先生和妻子共同担起了叔婶的生活起居。2000年,刘老太的老伴去世,此后她与雷先生更是亲如母子。 掐指算来,刘老太与雷先生一家,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将近30年。 生前的最后心愿 其实,雷先生一家并不宽裕,刘老太看在眼里。老人自觉时日不多,她希望百年之后,将其名下一套80平方米的房产留给雷先生,此事已是她最大的心愿与牵挂。 听完刘老太的讲述,公证人员解释道,雷先生作为他爱人的侄子,不属于她的法定继承人,也不能按照法定继承享有房产所有权。听到这,刘老太紧皱眉头。 根据情况,公证人员建议刘老太办理遗赠公证。“遗赠,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公证人员介绍说,办理了遗赠公证后,雷先生可在刘老太百年之后,两个月内向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凭借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刘老太脸上逐渐绽开笑容,“这就是我想要的。” 公证员审验了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和房产相关材料,详细记录了老人的遗赠要求及细节。考虑到刘老太的身体状况,市公证处决定为其加急办理。 次日,公证员将拟好的遗赠书,再次来到雷先生家中。按照程序,为刘老太办理了公证手续。老人接过公证书,看了又看,紧紧地拉着公证人员的手,格外激动。 临别时,刘老太执意让雷先生用轮椅推她下楼,一直将公证人员送到小区门口。阳光下,刘老太笑得像个孩子!看到雷先生夫妻二人与刘老太一家其乐融融的景象,公证人员也不禁湿了眼眶。 两个月后,刘老太安然离世。在老人的最后时光中,雷先生一家继续陪伴他们走完了人生最后一程。凭借公证书,雷先生顺利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圆了老人生前心愿。 每一个公证案例,都会折射出一段故事。而公证员,则见证了背后的故事。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