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守护孩子成长
——河北省大城县公证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3年6月份的一天一位当事人来到公证处,经过公证人员了解,她与前夫有一个婚生儿子,在前夫去世后,因为她自己再婚了,婚生儿子就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现在爷爷去世了,奶奶年龄大了无力抚养孩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与孩子的姑姑经过协商,将孩子的监护权委托给孩子的姑姑,双方约定自协议签订后孩子的抚养、生活、教育、监护等事项委托给孩子的姑姑负责,孩子的姑姑承诺履行监护责任。 公证人员向孩子的母亲以及孩子的姑姑进行了询问,双方对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都同意,公证人员也向孩子的奶奶进行了询问,奶奶也同意由孩子的姑姑行使监护权。公证人员为当事人办理了委托监护协议。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监护顺序的规定,旨在保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案例中,由于其父身亡,其母再婚,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其祖父母作为法定的第二顺位监护人,但后又因其爷爷身亡,其奶奶年事已高,无力抚养,其姑姑与其母亲协商后自愿作为其监护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有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公证员办理涉及未成年公证时守护的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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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