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承担未成年侄女抚养教育费的协议公证
河北省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孙军伟 武子棋 案例简介 当事人孟某某于××年××月××日来到石家庄市某公证处称,其胞弟因意外突然去世,留下一女尚未成年,其弟媳无工作、无收入,母女二人生活陷入窘境。其本人经商多年,家境殷实,现其考虑到侄女以后的生活及学习费用无着落,于是基于亲情便主动提出要承担起其侄女的全部抚养教育费用的义务。孟某某为了抚慰其弟媳和侄女因家庭突然发生变故造成的心理伤痕,便向石家庄市某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承担其侄女抚养教育费用的协议公证。公证员孙某负责办理该公证事项,公证员告知孟某某,其侄女的母亲有抚养教育女儿的法定义务,从法律而言,伯父并无承担抚养教育侄女的法定义务,如果其本人愿意主动承担该义务,为法律和道德所应鼓励。经公证员向孟某某的配偶核实,其配偶表示同意。孟某某与其弟媳王某某共同到场,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口述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了协议书: 关于孟小某抚养事宜协议书 甲方:孟某某,身份证号:××××××××××××××××××。 乙方:王某某,身份证号:××××××××××××××××××。 ××年××月××日,孟小某出生于××市,其生父为孟二,生母为王某某。××年××月××日,孟二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辞世,孟小某的抚养及教育义务归由生母王某某一承担。孟某某作为孟二的兄长,尽管从法律上可不承担抚养孟小某的义务,但基于兄弟情深,愿意提供孟小某的抚养及教育经费,经甲乙双方充分酝酿和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支付抚养及教育经费期间 1、从2023年元月1日起至大学毕业之日止。 2、孟小某如需攻读硕士或博士(含出国留学)时间则顺延。 二、抚养及教育经费标准 1、小学至初中期间,每年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高中至大学期间每年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若孟小某攻读硕士、博士,则此期间的生活教育费用(含出国留学)最低每年人民币贰拾伍万元,若实际发生费用超过每年人民币贰拾伍万元,则按实际发生额补足。 三、经费支付时间 甲方应在每年元月30日前支付当年的抚养教育经费。 四、支付方式 1、在孟小某未满18岁时支付到乙方账户,乙方保证该抚养教育经费全部用于孟小某。2023年该费用即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在孟小某年满18周岁后直接支付到孟小某账户。 五、双方约定事宜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住宅房赠与给孟小某,该房产的产权人为孟小某。 在孟小某未满18周岁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孟小某监护人的身份处分该房产。 2、在孟小某未满18周岁前,若乙方丧失监护能力,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孟小某的生活及教育经费,甲方直接支付到孟小某账户。 3、孟小某若因故长期辍学(一年以上),甲方在其22周岁前,辍学期间每年只提供生活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4、乙方不再向孟二的家庭成员、父母及其他兄弟姐妹提出对孟小某的抚养、教育等承担费用的要求。 5、未尽事宜,双方作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协议具同等效力。 6、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公证处执壹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中所约定的甲方的义务,非甲方的法定义务,而为合同约定的义务,本协议如未经变更或解除,甲方即有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证员对孟某某及其配偶说明,由于孟某某愿意承担对其侄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此义务本为道义的责任,若为道义的责任,则自己不愿意负担了,可不再负担,侄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应由侄女的母亲承担。协议中约定了由孟某某负担其侄女的相关抚养费、教育费,则该协议的性质实质为赠与合同的性质,如果办理该协议的公证,经过公证的该协议的性质当为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性质,经公证协议中所约定的给付义务,具有法律上拘束力,如果不履行给付义务,受给付人依法有权要求给付。孟某某及其配偶对此均表示予以认可,该公证处对该协议进行了公证。 本公证特殊之处在于本无法定抚养教育未成年侄女义务的伯父,根据协议约定,自愿负担对未成年侄女的抚养教育费用,该协议经过公证后,将道义义务转化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合同义务。对于合同的性质,并不取决于以合同名称,而是取决于合同的内容,本案中伯父在合同中允诺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实质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与,因此公证员孙某伟对协议性质进行了法律分析,认为此协议为赠与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对此表示予以认可,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使该协议具有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性质。 通过该公证促进家庭和谐,保障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3)冀石太证民字第 号 申请人: 甲方:孟某某,××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王某某,××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协议书 甲方孟某某与乙方王某某于××年××月××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关于孟小某抚养事宜协议书》公证。 经查,甲方孟某某与乙方王某某经协商一致拟定了前面的《关于孟小某抚养事宜协议书》,双方于××年××月××日在该协议上签字、按指纹。双方签订该协议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确认对该协议书中所有的条款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都清楚明白;对该协议书无修改补充意见;签订该协议书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清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甲方孟某某与乙方王某某于××年××月××日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双方拟定的《关于孟小某抚养事宜协议书》上签字、按指纹,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孟小某抚养事宜协议书》上甲方孟某某与乙方王某某的签字、指纹均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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