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河北公证网 >> 案例精选/公证风采

关于渐冻症患者的委托公证

//hbgz.hebei.com.cn/ 2025-08-05 10:22 河北公证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刘铁军 刘伟

  【案例简介】

  某日,胡乙的父亲胡甲来公证处咨询其儿子胡乙的委托公证的申办程序。胡甲称:胡乙患运动神经元病,是渐冻症(ALS)患者。该疾病导致胡乙全身肌肉萎缩、已实施气管切开术,丧失语言及肢体表达能力,但胡乙神志清楚,有听力,能通过听觉进行眼神的反馈,且仅能通过“眼控仪”电脑生成文字信息与人进行交流。胡乙因扶养权纠纷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律所和法院均要求胡乙签署的委托书须经公证。该项公证如何办理?

  关键词:渐冻症  眼控仪 数据电文 委托 公证

  渐冻症,全称为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ALS),是一种进行性、不可逆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主要影响运动神经元(控制肌肉活动的神经细胞)。核心特征为选择性损害运动功能:感觉神经和认知能力通常保留,但患者逐渐丧失自主行动能力。典型表现为:肌肉无力与萎缩:从四肢远端开始(如手指、脚趾),逐步蔓延至躯干和呼吸肌;痉挛与僵硬:因上下运动神经元同时受损导致;最终完全瘫痪:包括吞咽、说话甚至呼吸功能丧失,需依赖呼吸机维持生命。认知与情感相对完整:大多数患者在病程中保持清醒意识,能感知周围环境但无法表达。渐冻症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神经退行性疾病,其残酷性在于身体功能的系统性崩溃与意识的完全清醒并存。

  眼控仪(Eye Gaze Tracking System)是一种通过追踪用户视线方向来替代传统输入方式的技术。其核心在于将眼球的运动转化为光标移动或指令信号。实现脑眼协同,将脑电信号与眼动数据融合。在人机交互方面,眼控仪与电脑、平板等终端连接,患者能通过眼球运动即可完成文字输入,生成意思表达的电子文书。在我国,眼控仪技术广泛应用于医疗康复、残障人士辅助沟通、临床医学研究等领域,通过大量临床数据验证,眼控仪的操作精度和意图识别可靠性能够客观反映使用者的真实意思。

  在办理公证之前,本公证员亲自到医院与胡乙的主治医生就胡乙的病情、神志、诊疗方案、沟通方式等进行了了解。胡乙的主治医生介绍到:胡乙虽然不能行动,但是其神志和意识是清楚的。胡乙的住院病例中有其意识清楚的记录;本公证员现场观察了胡乙使用眼控仪与父亲和护工的交流过程,发现其思维清晰,具备完全意思表达能力。

  虽然胡乙无法实施签名的行为,但是胡乙可以借助眼控仪辅助设备在电脑上生成委托书的电子文本。而且,生成委托书的电子文本能够打印出纸质文本。

  经全面评估后,公证处决定受理。公证员告知胡甲,公证处可以上门为胡乙办理委托公证。

  审查要点及公证方案

  1. 严格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进行审查。

  2.提示胡甲向医院申请出具胡乙神志清楚的诊断证明。

  3.对于委托授权的事项和权限范围,由胡乙的代理律师提供文字文本。

  4.整个委托公证的办理过程全程录像。

  5.现场打印眼控仪设备辅助生成的电子委托书的文本,交委托人胡乙现场确认。

  【办理过程】

  受理公证申请后,本公证员和我处工作人员携带录像机来到医院,同日,胡乙的律师和胡乙的父亲胡甲也来到医院。公证员首先向胡乙的主治医生询问了胡乙当日的病情和神志状况,确保胡乙无异常情况,主治医生出具的神志清醒的诊断证明。之后,公证员核实了胡乙的身份,使用眼控仪与胡乙进行了交流,告知了委托公证的流程、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公证员询问:是否办理委托书公证,胡乙通过眼控仪表示“是”。随后,胡乙的代理律师向胡乙告知委托书具备的基本内容:包括代为起诉、承认、变更、撤回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参加调解;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进行司法确认;代为申请检察院抗诉等。胡乙借助眼控仪在电脑上形成一份电子委托书文本,律师看过电子委托书内容后,公证员对生成的委托书的电子文书进行了打印。上述整个过程,使用摄像机进行了全过程摄像。

  公证效果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具有高于普通书面委托的证据效力。对于渐冻症患者而言,委托公证不仅是法律手续的完善,更是生命尊严的延续工具。它通过国家信用背书构建起跨越时空的权利保护网,使患者在身体机能衰退前能够自主安排人生重要事务。建议当事人在疾病确诊初期即启动公证规划,分阶段完成财产分配、医疗授权、监护指定等系列安排,确保人身权利与财产安全得到系统性保障。

  【办证体会】

  眼控仪生成的文书通常属于数据电文范畴。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且“可以随时调取查用”,则该数据电文被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这一认定既保留了传统书面合同的核心特征(可追溯性、稳定性),又适应了数字化交易的需求;《电子签名法》进一步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保身份真实性和内容完整性。立法通过“视为”一词将符合条件的电子合同提升至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地位,消除了形式差异带来的质疑空间。本案例胡乙的委托,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胡乙通过眼控仪生成的电子委托书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视为书面形式。本案例在公证证明方式与传统方式不同,公证处未证明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名,采取的证明方法是使用“生成”一词,即使用眼控仪“生成”前面的《委托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4)冀石燕赵证民字第XXXXX号

  申请人:胡乙,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胡乙于2025年X月X日在石家庄市X医院XX病房,在本公证员的面前,使用眼控仪生成前面的《委托书》,该《委托书》打印文本的内容是胡乙的真实意识表示。胡乙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胡乙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附委托书生成、输出的录像光盘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公证员:XXX       

  XXXX年X月X日       

关键词:

稿源:
责任编辑:张扬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