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优化公证服务价格机制
近日,省司法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文书、调解纠纷、担任顾问、代办涉外公证书认证及其他法律事务、尽职调查、材料整理等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依据工时、难度、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要求公证机构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费用,并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低收入群体、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开通绿色通道,有条件的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从低原则收费,切实便民利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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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