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酒店迎来新投资方 公证为经营合作上“保险”
涉县公证处 张耀辉 “公证员不仅帮我们改对了合同,更帮我们找准了合作方向。”某酒店负责人说道。该酒店投资方代表也表示,有了公证把关,我们在革命老区投资更有底气、更放心。近日,涉县公证处帮助双方拟签订的投资协议办理公证,从源头上防范了潜在纠纷。 涉县某老品牌酒店,开业数十年来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近年来,却因设施老化、经营模式单一,酒店效益持续低迷。在涉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的背景下,该酒店成功引入一家外地投资商,拟对酒店进行全面改造升级。为保障合作规范有序,投资方主动提出要对双方拟签订的投资协议办理公证。 涉县公证处受理申请后,承办公证员第一时间对协议草案进行审查,发现双方对合作模式的理解存在明显偏差。投资方希望通过固定回报的方式参与合作,而该酒店则希望引入一个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长期合作伙伴。这种认知差异导致协议多处内容与民法典合伙合同章节的相关规定不符:利润分配方式模糊、债务承担比例缺失、退出机制约定不明等。这不仅使该协议法律效力存疑,更可能为双方后续的经营合作埋下纠纷隐患。 面对这一情况,公证员主动将服务前置,多次组织双方座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厘清合作关系的法律本质。在充分听取双方商业诉求的基础上,公证员逐条分析原协议的风险点,对投资款性质、盈亏分担比例、经营管理权限、入伙退伙条件等关键条款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份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体现双方合作意愿的新协议,并顺利办理了公证。(转自《河北法治报》2026年4月9日“公证视点”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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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