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公证解了老两口“赠房之忧”
河北省香河县公证处 袁丽 “谢谢你们,这下我们老两口心里踏实了!”香河县某小区居民刘先生紧紧握着公证员的手,难掩激动。近日,刘先生和老伴在家中顺利完成法律文件签署,多日来的焦虑终于烟消云散。 几天前,刘先生忧心忡忡地来到香河县公证处,想要将自住房屋赠与未婚女儿,但心里却装着双重顾虑。一方面担心女儿婚后老两口没了安身之所;另一方面,其老伴身体不便,无法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对法律流程的陌生和对未来生活的担忧,让他一时束手无策。 接待他的公证员没有直接罗列办理流程,而是像一位耐心的“法律医生”,详细了解刘先生的家庭情况、财产性质和核心诉求。一番沟通后,公证员意识到这并非一桩简单的赠与业务,而是涉及财产处置、居住保障的综合性法律需求。经过与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提前沟通协调,香河县公证处为刘先生量身定制了一套“赠与合同公证+居住权协议公证+委托公证”的组合方案。赠与合同公证明确房屋是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既实现了老人对财产分配的意愿,也从源头上避免了日后可能出现的继承纠纷,给老人吃下一颗产权归属的“定心丸”。居住权协议公证为两位老人设立房屋居住权,解决了“无家可归”的担忧,实现“产权转移”与“安居养老”的有效平衡。委托公证则解决了刘先生老伴行动不便的难题,获得授权后,刘先生可全权代理老伴办理后续过户、登记等手续,让繁琐的办事流程变得顺畅,尽显法律服务的人文关怀。 方案敲定后,香河县公证处立即开启“绿色通道”,指派公证员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在老人的家中,公证员以拉家常的方式确认两位老人的精神状态与真实意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反复阐释每份公证的法律含义和背后的权利义务,确保所有环节都建立在老人完全理解与自愿的基础上。当最后一份文件签署完毕,刘先生夫妇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转自《燕赵都市报》2026年4月16日“公证视点”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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